簡要說明 |
到了1927年,凱迪拉克LaSalle車型正式問世,它立刻被認為是藝術家而非工程師設計的經典汽車,也是第一輛從前保險杠到尾燈都由設計師設計的汽車。哈利·厄爾將“時尚”概念引入汽車設計中。凱迪拉克LaSalle車型能這么快問世,與他曾經在老厄爾提供定制服務的車廠的經驗不無關系。
這款漂亮的敞篷車的亮點還包括雙側備用輪胎、Buffalo金屬車輪、可折疊的座椅和彩色的遮陽蓬等。柔和、圓形的車身輪廓以及“大湯匙型”的前擋泥板因為漂亮的油漆工藝至今給人印象深刻。市場表現也反映出了人們對LaSalle的認可,上市第一年這款車型就售出了27000臺,這在1927年可是個令人驚嘆的數字。
車頭的散熱器高而窄,今天看來似乎對空氣動力學的考慮很有限,但在美學上所帶來的沖擊感延續至今,不敢說勞斯萊斯的“神廟”取靈感于此,但確實又有異曲同工之處。抽象的“LaS”車標代表著LaSalle是一個獨立的品牌,并且在車身的多處都可以看到這個LOGO,而帶有翅膀的精美車頭標識其含義已經無從考究。
車身配色是最經典的黃黑搭配,我相信那個年代可選的不僅僅只有這一種,但今天看來唯有這兩種顏色的搭配才更能凸顯出1927年時的豪華。并且,LaSalle當時的設計任務目標非常明確:就是要與當時世界上最漂亮的車希斯帕諾·索薩媲美。
車內材料依舊是上等木材和真皮為主,精美的儀表盤上鍍鉻照明燈是一大特色,參數上車速、里程、汽油、機油溫度等一應俱全,右側時鐘的設計元素更是在今天都是一種高檔的象征。腳底大堆的踏板初次上車必定一頭霧水,足足有5個之多,長長的擋把連接著車輛的變速箱,提供了3個前進擋和1個后退擋。
車頭下方隱藏著的是一臺夾角為90°的V8發動機,當時凱迪拉克的老對手派克特(Packard)不光有大型“雙六”(Packard Twin Six)車型,還有稍小、更輕的“單六”(Packard Six)車型,為與其競爭,總裁費舍爾費盡了心機開發了這臺發動機,最大功率75馬力,壓縮比有4.8:1和5.3:1兩種,最高車速達到70英里/小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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